关于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监测单位 监测能力备案等级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1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4108
根据《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监测备案管理规定》(宁建监字〔2011〕18号)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20条等规定,经评审,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符合深基坑工程监测能力备案等级(二级)相关要求。现对其在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危险性较大的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业务能力(二级)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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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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