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剑清风一路行》第258期【党纪条规】_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欢迎访问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当前位置: 首页 党风廉政 廉政短信

《铸剑清风一路行》第258期【党纪条规】

发布时间:2021-03-01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5324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所称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每周一测】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 )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答案下期公布,上期答案:限制出境措施)【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