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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质量、安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3439

    根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2] 268号)的有关规定,我站近期将开展2022年下半年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质量、安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取得本市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2022年度在我站质量安全监督范围内承接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业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间

各企业自行申报。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月19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33-30号3楼309、310室

联系电话:025-84688552、84688550

邮箱:577017572@qq.com(质量)、30297887@qq.com(安全)。

    四、考评范围

考评质量安全行为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宁建建监字〔2022〕268号文。

五、申报内容

1质量类:各类获奖材料提交要求:(1)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取奖项等加分内容;(2)请仔细对照当期信用考评奖项评定(质量、安全)文件标准细则(宁建建监字〔2022〕268号),提交相应获奖材料;(3)奖项申报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4)奖状类材料携带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5)凡只有公示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2安全类:(1)获得部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称号的施工企业,附正式文件。非建设系统主办或企业内部的安康杯竞赛表彰不计入加分统计范围,优胜班组、优秀个人等非单位获奖情况不计入加分统计范围;(2)获得部、省安全文明监督检查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附正式文件;(3)被确定为省观摩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附正式文件。(4)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系统综合智慧工地建设认定的项目,附正式文件。

六、相关要求

 1、请在指定时间内将施工企业相关获奖材料及信用评价信息登记汇总表等纸质材料送至我站,汇总表电子版(.xls格式)分别发送至质量、安全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材料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由各单位统一提交,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3、企业在各区(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所取得的各类奖项,请至项目所属地的各区房建质安监部门申报。

4、各区(园区)房建质安监部门按照宁建建监字[2022]268号文件要求于1月19日前将施工企业的汇总材料报送我站。

5、安全类:省或市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市或区级安全文明监督检查通报表扬、市或区级观摩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红榜、差别化工地、市级及以上应急抢险大队成员等信息由我站统一收集,企业无需申报。


附件:
      1、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登记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2]268号)

      3、施工企业评分细则。


 

 

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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