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剑清风一路行》第325期【解疑释惑】_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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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清风一路行》第325期【解疑释惑】

发布时间:2022-11-07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3776

如何把握“私车公养”问题的性质认定及处理?

实践中,“私车公养”问题存在多种表现形式,如“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等,每种表现形式又分化出多种不同的违纪违法手段。如“私油公供”可表现为利用管理和使用公车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本人的私车加油,或者加完油后以公车的名义在本单位报销,也可表现为将本人使用私车所产生的油费交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等。“公车私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私车公养”行为本质上已不属于作风问题,而是将公款据为己有的贪污侵占、化公为私的腐败行为。对于“私车公养”所涉金额尚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应当追究其纪律责任和监察责任;所涉金额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职务犯罪的,在追究其纪律责任和监察责任的同时,还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每周一测】填空: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 )或者有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答案下期公布,上期答案:正确)【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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